贵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推荐:被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贵州婚姻纠纷律师一对一咨询、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法院。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起诉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贵州婚姻纠纷律师一对一咨询,诉讼成本的增加,贵州婚姻纠纷律师一对一咨询,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法律咨询房子问题,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贵州婚姻纠纷律师一对一咨询
我们经常会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会出现请错律师的情况,所谓请错了律师,主要是指请了不靠谱和不专业的律师。说实话,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难得遇到一次官司,更何况是刑事官司。既然难得遇到,就很难会留意并与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打交道。如同一个普通人很难会在平时去了解和关注国内有哪些心脏病方面的专家医生。因此,刑事案件请错律师的机率很高,但这还不是较严重的。较严重的是刑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民商事案件,其他民商事案件不管输赢,也就是多点少点利益的问题,刑事案件一旦出现失误,一个无罪的人可能变成有罪,一个有罪的人可能被处理过重,一个明明可以早点从高墙大院中出来的人却一直处于失去自由的状态,甚至,一个不该判重刑的人,可能被错杀、枉杀。有句话说,律师没有一个案件的决定权,却拥有影响别人生死、自由的权力。律师是谋士,是军师,是说客,虽然不一定直接生杀予夺,但往往能很大程度影响决定生杀予夺的“这一只手”。关键在于能不能提出专业的意见、合适的方案,以及准确实用的战略战术。贵州婚姻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看守所会见 -办理取保 减刑 缓刑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贵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法律知识:【财产返还与折价补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在确定财产返还时,要充分考虑财产增值或者贬值的因素。双务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双方因该合同取得财产的,应当相互返还。应予返还的股权、房屋等财产相对于合同约定价款出现增值或者贬值的,人民法院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受让人的经营或者添附等行为与财产增值或者贬值之间的关联性,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分担,避免一方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在标的物已经灭失、转售他人或者其他无法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主张返还原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主张折价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折价时,应当以当事人交易时约定的价款为基础,同时考虑当事人在标的物灭失或者转售时的获益情况综合确定补偿标准。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获得的保险金或者其他赔偿金,转售时取得的对价,均属于当事人因标的物而获得的利益。对获益高于或者低于价款的部分,也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或者分担。
贵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法律知识:【变相利息的认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认为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高利转贷】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秩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认定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适用该条规定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尚欠银行未还的,一般可以推定为出借人套取资金,但出借人能够举反证予以的除外;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三是对该条规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件,不宜把握过苛。实践中,只要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存在尚欠银行未还事实的,一般可以认为满足了该条规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要件。合同纠纷其实很容易搞定,专业律师帮您忙!
贵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推荐: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比较好的方式。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仲裁: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纠纷问题现在可以快速解决了?选择靠谱律师。贵阳所有权纠纷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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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法律知识:【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的,因此种情况不同于本纪要第71条规定的让与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其应当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经释明后当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不影响其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另行提起诉讼。【通知解除的条件】审判实践中,部分人民法院对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不论发出解除通知的一方有无解除权,只要另一方未在异议期限内以起诉方式提出异议,就判令解除合同,这不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有关规定。对该条的准确理解是,只有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才能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异议期限内提起诉讼,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审查发出解除通知的一方是否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来决定合同应否解除,不能只以受通知一方在约定或者法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内未起诉这一事实就认定合同已经解除。贵州婚姻纠纷律师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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